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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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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昨日获悉,随着城市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,电梯使用数量迅猛增加,为切实保护电梯使用者的合法权益,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,省发改委对我省电梯检验费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。
其中:住宅电梯:12层(含12层)以下,825元∕台;13层至24层,1025元∕台;25层(含25层)以上,1225元∕台。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:600元∕台。简易升降机400元∕台。该标准从4月15日起执行。
另外,除定期检验的费用以外,监督检验方面:各类新增电梯的监督检验,收费标准按电梯总造价的2%计算。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规定,电梯检验机构对电梯的检验周期及检验项目,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行业技术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,不得擅自缩短检验周期、减少检验项目、变相提高收费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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