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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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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南方都市报报道: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副局长林歌士利用职务之便以“过节费”、“工资”等名义收受多家电梯制造企业和供应商赠送的礼金、购物卡,总价值达271.5万元,今年5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。
林歌士曾担任过广州市劳动局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副站长、站长、广州市劳动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副处长、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处长、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等职务。任职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,收受多家电梯制造企业和供应商赠送的礼金、购物卡总价值达271.5万元,其中在节假日收受的礼金、购物卡价值7万元。
据介绍,林歌士于2007年8月起担任市质监局副局长,2008年7月22日被刑事拘留,同年8月4日被逮捕,2009年5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。质监部门内部人士透露,林歌士出事前长期主管广州市特种设备监察,是广州市特种设备行业当之无愧的最高“话事人”。特种设备行业包括电梯、锅炉、起重机、高压容器罐等多个领域,由于行业的特殊性,质监部门在其中的监管责任非常之重,同时也拥有巨大的权力,其中包括各种审批、鉴定,这就为林歌士提供了不小的寻租空间。该人士表示,林歌士出事并非偶然,但大家平日里对他的印象并不坏,特别是其业务能力让人称道。
摘至《中国电梯网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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